
洛阳市中心医院手术前与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过度医疗

网友1604844
2025.09.02

该医院并没有对尸检资金进行垫付。仍然是全由家属出。该院对,家属转账这笔资金时,说家属是二类卡,无法进行大额转账,却没有考虑到联系家属进行解释。直至尸检结束后,家属询问才解释说明。
这是否是医院管理处的不作为,无作为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中心医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5年3月14日医院接到患者李某朋家属投诉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2025年3月17日医院组织了医患双方协调,院方将患者的诊疗、抢救、突发情况的原因详细向家属做了解释,并告知了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及方法。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委托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医患双方于当日至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办理尸检委托手续。2025年3月18日家属诉其经济困难,申请医院垫付尸检费用15000元,院方综合考虑,出于化解矛盾的角度,愿意先行垫付该费用,待诉讼程序结束后,按照法院判决书执行。医院在打款过程中发现患者家属银行卡为Ⅱ类卡,打款失败,多次与家属联系,建议其将卡更换为Ⅰ类卡,家属一直拒绝提供。2025年6月6日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向医患双方送达尸检报告。
综合患者李某朋在市中心医院的诊疗及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尸检报告,市中心医院认为该院心外科在患者李某朋的诊断及治疗过程中,诊疗行为规范,无明显过错。建议家属按规范流程继续行诉讼鉴定程序,依法理性维权,医院会积极配合。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3月14日医院接到患者李某朋家属投诉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2025年3月17日医院组织了医患双方协调,院方将患者的诊疗、抢救、突发情况的原因详细向家属做了解释,并告知了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及方法。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委托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医患双方于当日至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办理尸检委托手续。2025年3月18日家属诉其经济困难,申请医院垫付尸检费用15000元,院方综合考虑,出于化解矛盾的角度,愿意先行垫付该费用,待诉讼程序结束后,按照法院判决书执行。医院在打款过程中发现患者家属银行卡为Ⅱ类卡,打款失败,多次与家属联系,建议其将卡更换为Ⅰ类卡,家属一直拒绝提供。2025年6月6日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向医患双方送达尸检报告。
综合患者李某朋在市中心医院的诊疗及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尸检报告,市中心医院认为该院心外科在患者李某朋的诊断及治疗过程中,诊疗行为规范,无明显过错。建议家属按规范流程继续行诉讼鉴定程序,依法理性维权,医院会积极配合。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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