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城区中电阳光新城清水湾物业拒绝答复地下室漏水管道归属

网友555066

致: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管局相关科室
尊敬的领导:
我是老城区中电阳光新城清水湾(东区)小区5号楼1单元地下室的合法使用人(房号5-08)。自2025年7月起,我的地下室多次出现严重渗水问题,每逢下雨天气,公共排水系统就会出现堵塞并倒灌至地下室,导致房屋受损及物品损坏,至今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给我造成了持续且显著的经济损失。
在多次沟通中,我一再要求物业公司明确管道归属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但物业始终以“非其责任”为由推诿,拒绝提供任何书面说明或相关资料,导致我至今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维权极为被动和困难。
由于我目前长期在国外,无法亲自到相关部门反复协调或实地维权,因此,更需要贵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帮助我查清情况并提供正式的书面说明。为厘清责任、避免争议、并依法保护业主权益,现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正式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查阅并确认该地下室渗水所涉排水管道的具体归属及产权性质,明确该管道是否属于公共管网或公共设施;
明确该管道日常养护、巡查及维修的责任主体;
提供相关图纸、资料或书面说明,以便我在后续调解或司法程序中合理维权。
如贵局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监管和答复职责,导致我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明确的管道归属确认,我将不得不在后续司法程序中,将此情况及贵局的履责情况一并作为证据材料提交,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恳请贵局重视此事,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并修复问题,避免我的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字):李帅
联系电话
日期:2025/8/27
说明:本人因长期身在国外,电话无法正常接听,请优先通过微信(同号)联系。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到物业了解,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双方已进行过沟通,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我办工作人员已联系诉求人建议其通过法律程序维护个人利益,诉求人如有疑问,也可联系物业,62265909详细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邙岭路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