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是否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护理假?

网友1572438
2025.08.27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继续享受下列待遇: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与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我想咨询一下,作为涧西区某街道办事处职工符合以上全部条件,家中老人生病,是否可以申请独生子女护理假,如果单位不予批准,而是让我先休公休假,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网友您好: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继续享受下列待遇: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与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享受。《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内企事业单位都要遵照执行,如果您的单位未按照条例规定执行,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继续享受下列待遇: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与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享受。《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内企事业单位都要遵照执行,如果您的单位未按照条例规定执行,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