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825215948149

偃师区迎宾路13号家属院土地出让金10天爆涨38%

网友1607743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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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

我们是洛阳市偃师区迎宾路13号家属院的普通住户,怀着对政府的信任和对解决问题的期盼,今日向您反映我们在办理土地证过程中遇到的困惑与不解,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帮助我们解决这个拖延了二十多年的难题。

我们这处房产于2003年交房,2005年办理了房产证,但由于历史原因,单位保留了20%的产权,致使我们一直无法办理土地证。2021年,公司进行改革,将土地无偿转让给职工,我们终于看到了办理土地证的希望。

当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告知我们123.8平方米的房产需要缴纳约1.6万元土地出让金。但由于我们大多数住户对土地出让金的政策了解不够,不明白这笔费用的具体用途和缴纳后的权益保障,也不清楚缴纳后的管理方式,更不了解这笔费用对我们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意义,因此在犹豫和观望中错过了缴纳时机。

如今我们深切认识到,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完整拥有房屋产权,关系到房产的保值增值,更关系到我们子女的继承权益。然而当我们今年准备缴纳时,却遇到了更多令人困惑的问题。

2025年4月29日,我们几位住户带着资金到现场准备缴纳,却被告知费用已上涨至约2.1万元。因所带资金不足,我们未能完成缴纳。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短短10天后的5月9日,我们再次前往缴纳时,同样的工作人员却告知费用变成了2.87万元。

10天内费用上涨近8000元,涨幅高达38%,四年来总涨幅达到79.4%。面对工作人员的"政府让涨的"解释,我们感到十分困惑和无奈。

更加令人不解的是,近日我们拨打市热线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反馈,按2025年8月核算后的费用为25169元,称费用上涨的原因是"我们同一栋楼被分为50%一类地和50%二类地"。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同一栋楼会被划分为两种不同类型的土地?50%一类地和50%二类地的划分依据是什么?这个比例是如何测算出来的?况且我们是栋临街楼,一类地,二类地的划分,难道要跨过路再分我们半栋楼?目前我们自己按照他们所谓的二类地核算,价格应该大约为21000余元,差价对于老百姓来说,费用可观。

我们理解政策可能会有调整,但如此大幅度的涨价和令人费解的土地分类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文件,而不是简单的一句"政府让涨的"。

为此,我们恳请有关部门:

第一,公开土地出让金的具体计算标准、依据和调整机制,提供政府的政策文件说明;

第二,解释短时间内费用大幅上涨的具体原因和合法性;

第三,明确说明同一栋楼被划分为两类土地的科学依据和测算标准,公开划分的具体方法和法律法规依据;

第四,考虑到我们大多数住户并非故意拖延缴纳,而是确实对政策理解不足,请求给予合理的过渡期或按原标准执行的机会;

第五,建立透明规范的缴纳流程,实现信息公开化、办理标准化,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重新评估土地性质。

第六,为方便居民进行缴纳,是否可以考虑设置网上缴纳平台。

我们相信,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深入的今天,政府一定会重视我们普通市民的合理诉求,给我们一个明确、公正的解决方案,帮助我们顺利完成拖延了二十多年的产权办理手续。

此致

敬礼!

偃师区迎宾路13号家属院住户

2025年8月25日

  回复部门:偃师区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相关单位办理,办理后将第一时间向您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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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608043
一类地二类地到底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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