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825181007355

伊川县八一路凤山龙城系列问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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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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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暖问题,多少年了,一直踢皮球,物业也不管。每次由业主提出,就推搡骂怀。无论是开发商、物业的责任或者供暖公司的责任,请尽快解决

2、水费超标,根据国家规定居民生活用水标准,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标准为 ​2.80元/立方米​(即吨)。物业收取 ​3.78元/吨,超出国家标准约35%,属于擅自加价。​违法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禁止物业代收水电费时额外加价或收取手续费。已经构成违法加价

3、电费超标,居民生活用电的国家标准为 ​0.5469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压)。物业收取 ​0.59元/度,超出国家标准约8%。违法依据​同上。已经构成违法加价。

以上问题,请相关部门尽快协商处理。同时:看到洛阳百姓呼声官网中,多年伊川县凤山龙城骂声一片,却一直未得到解决,希望相关部门多加关注。至此敬礼

  回复部门:伊川县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支持,凤山龙城小区是伊川县政府主导的破产重整楼盘,暖气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所有的建筑楼盘双气配套实施的建设与相关部门的对接都属于开发商建设项目之一,物业只是后期管理者,不是开发建设者,近年来物业也不断向有关部门及供热单位反映小区供暖事宜,多次提出过用暖申请,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物业也无能为力。关于小区水费,投诉人所说的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标准为2.8元/立方米(吨)纯属无稽之谈,不切合实际,有关部门及他本人可以到伊川县自来水公司详细了解,小区不存在加价收取。关于小区电费,伊川县电业局现在实行的是阶梯电价,一阶0.56元/度,二阶0.61元/度,三阶0.86元/度,凤山龙城小区是按照0.59元/度(包含电损、变损)收取的,无论用电量多少,从未按二阶、三阶电价收取过,不存在加价收取。凤山龙城小区物业办,伊川县住建局。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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