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龙区民政局长期拖欠小微企业货款

网友488194
2025.08.21

2024年1月,我公司经过公开招投标,与洛龙区民政局签订关于“洛阳市洛龙区民政局2024年春节慰问粮油物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备案编号/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3-92)服务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于2024年1月16日垫资完成货物全部供应,总货款823592元。合同规定货到60个工作日内结付货款,并注明拒付货款应承担经济责任并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但是,洛龙区民政局迟迟不按规定履行合同,至今仍拖欠货款538672元。我公司先后上门催收80多次,跑断腿、磨破嘴,百般恳求,但洛龙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百般推诿,不付欠款且态度恶劣,造成我公司被迫长期垫款,已面临周转资金断裂和员工难以发放工资的生产困境。
望尽快履行合同,结清欠款,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你好有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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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的正义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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