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813120001574单亲家庭为孩子出生证明奔波的背后

网友1604443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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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无权以姓氏争议拒绝办理
父亲的“配合”属于附条件要挟,不具法律效力, 父亲称“只要随父姓就配合”,本质是将冠姓权作为办理出生证明的前提,但法律明确规定: 出生证明是孩子的法定身份权,不因父母纠纷被剥夺;
回复部门:卫健委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妇幼保健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8月14日院方已与诉求人联系,就相关情况进行详细沟通核实。妇幼保健院从未拒绝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核心问题源于法院判决书中未明确孩子的具体姓名,仅分别记载了父亲、母亲各自所称的孩子姓名,未形成统一、明确的姓名认定。
《出生医学证明》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记载的内容(包括孩子姓名)需具备明确性和唯一性,妇幼保健院作为办理机构,无权限确定孩子的姓名。
若孩子父母能够就孩子姓名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提交完整的办理材料,市妇幼保健院将依法依规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8月14日院方已与诉求人联系,就相关情况进行详细沟通核实。妇幼保健院从未拒绝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核心问题源于法院判决书中未明确孩子的具体姓名,仅分别记载了父亲、母亲各自所称的孩子姓名,未形成统一、明确的姓名认定。
《出生医学证明》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记载的内容(包括孩子姓名)需具备明确性和唯一性,妇幼保健院作为办理机构,无权限确定孩子的姓名。
若孩子父母能够就孩子姓名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提交完整的办理材料,市妇幼保健院将依法依规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网友1392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