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811233638591

公共区域停车被堵,究竟谁该处理?谁该承担拖车责任

网友947850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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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他人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该给予相应的警告及罚款,情节严重给予拘留。希望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维护文明孟津做出自己的贡献,让老百姓知道有法可依,法律是真实存在的,不会让违法者肆无忌惮。

  回复部门:孟津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由于诉求人未留有效信息,我单位无法核实其停车位置在哪个公共停车场,请诉求人告知详细信息,便于进行调查处理。拖车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2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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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947850
孟津区,丰泽园东门对面公共卫生间旁边,2025年8月10日上午07:00到08:00,豫CAB0132车主车身堵住别人车头,严重妨碍他人出行,打了十五个电话,拒接电话,而孟津110接警人员及孟津交警身为国家干部,处理问题态度敷衍,不作为,相互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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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947850
要干嘛去了,现在去了,谁会在一个地方停车5天不带动的
网友1040775
你就不会把她车牌掰了,找块卫生巾把它后车牌给她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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