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市嵩县陆浑水库可以公开游泳吗?

网友1605808
2025.08.08

《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十四条:陆浑水库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未采取防护措施从事旅游活动。第十五条: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游泳、垂钓、餐饮、住宿、旅游以及其他水上体育、娱乐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网友:
您好!嵩县陆浑水库为我市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游泳可能会对饮用水水源地造成污染。游泳者的身体污垢、使用的化学品(如防晒霜、消毒剂等)以及可能携带的病菌,都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此外,游泳活动还可能扰动水底沉积物,导致水质恶化。因此,从保护饮用水源的角度出发,这类活动通常会被禁止。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下步我们将加大对陆浑水库的监督工作。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您好!嵩县陆浑水库为我市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游泳可能会对饮用水水源地造成污染。游泳者的身体污垢、使用的化学品(如防晒霜、消毒剂等)以及可能携带的病菌,都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此外,游泳活动还可能扰动水底沉积物,导致水质恶化。因此,从保护饮用水源的角度出发,这类活动通常会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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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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