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瑜伽搬迁换址未提前高知用户,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退费!

网友491956
2025.08.08

家人2024.10.28在S瑜伽预付费,商家11.03通知换新址,没有提前高知,考虑到自身距离不便,协商退费,商家以没有跑路还在经营为由,拒绝全额退费。没有享受任何服务,有什么理由扣费?没有提前告知用户属于擅自变更服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必须全额退费。
一直协商未果,所以家人2025.6百姓呼声反映问题,当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是:组织双方协调。结果两个月过去没有动静,再回复:对方列入异常经营,联系不到负责人,让家人自行走司法程序,我就纳闷了:
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是政府单位?
他们的业务范围,职责,难道不包括为消费者协调?
一个每天正在经营的店铺,负责监管的部门,居然说联系不上负责人,算不算失职?
给老百姓的感觉完全就是和稀泥!懒政!根本就连店里都没有去!也没有组织双方进行协调!
事实清晰明了,商家擅自变更服务,消费者申请退费,协商无果,现在请监管部门协调,如果监管部门也推脱管理责任,老百姓去哪儿维权???动不动司法程序?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我们的诉求很明确:请相关部门抓紧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要让老百姓寒心!!

网友您好:
2025年8月8日,我执法人员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沟通,告知投诉人执法人员将对投诉人所提供的商家经营地址进行现场核查,有进展会第一时间联系投诉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我执法人员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沟通,告知投诉人执法人员将对投诉人所提供的商家经营地址进行现场核查,有进展会第一时间联系投诉人。
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