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806103246321

被诬陷的追问

网友1007415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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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网络诬陷的经过

2025年7月23日被一艺理发店网络公开诬陷我两年多无照经营并要求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及移交司法机关后。23号我拨打110和百姓问政上报警处理,其中7月30日邙岭路派出赵所长对我电话回复说他们感觉不是诬陷,8月1日我向邙岭路派出所打电话询问案情进展让我拿着营业执照到派出所,6月11日对之前的营业执照进行了注销后,又迁入一个营业执照,赵所长再次说他们感觉认为不是诬陷,我问是不是不给治安立案不处理此事赵所长回答是的,我说市场监管局23号已经对理发店回复我店有营业执照,我问赵所长依据什么认为不是诬陷并出具证明,赵所长回答给不了证明只说肯定有依据不对本人做出正面回复,在交谈过程中本人手拿手机赵所长说你是不是在录音还是在录像?把手机装兜里不要录音录像,我回答没有录音也没有录像并且展示手机给赵所长看我说就算录像也是公民的合法权益赵所长头一扭哼一声那你合法权益去吧,当时也向赵所长提供了6月11日注销后的营业执照及聊天记录了此场所两年多一直都有营业执照,并且当时也没有采纳一直纠结,我注销后迁移过来的新营业执照门头与营业执照名称都一样请问这属于无证经营吗,期间拨打12389和110及66612340电话进行投诉全部石沉大海未有相关人员与我取得联系。

针对邙岭派出所赵所长对他人网络诬陷我一事对我回复的追问。

首先投诉人是以确定语气的标题及内容用投诉告发我的形式在网上发布我无证经营并不是咨询

第二他是用肯定的语气说我无证经营两年多且要求没收我的违法所得并公示

第三还以违法情节非常严重直接公开用文字形式来引导相关部门将我移送司法机关及追究我的刑事责任以达到其目的

第四我店营业执照存在地址未变更问题根据相关法规市场监管部门来我店首次发现营业执照地址不符的处于警告并责令整改并在30日内整改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当场对我店进行警告并下达整改通知本店也及时整改完毕,相关判定标准经营地址不符不等同于无证经营。

投诉人对我店在网上公开诬陷我并引起近三千人围观现已对本小店生意,口碑及家庭和睦造成一定影响,我相信公安机关是看事实凭证据的办案流程,而不是靠感官看臆断来办案,本店有营业执照并且市场监管部门已明确回复次事件有事实有证据请问邙岭派出所为什么不治安立案?不立案的的依据又是什么?希望西工分局领导能够关注此事,也希望邙岭派出所办案能够公平公正讲事实凭证据。

  回复部门:公安局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8月7日您已到邙岭路派出所提交相关资料,现工作人员正在调查当中。如您有疑问可到邙岭路派出所进行咨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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