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路周山大道口跟着导航走,还被处罚

网友512105
2025.08.05

今天无意间看到5月份有个罚单,当时从天津路去周山森林公园,北向南到达周山大道路口时导航提示“往左前方行走,注意不是左拐”,于是直接进入左转道过路口,结果罚单就飘过来了……明显这里就不是标准的十字路口,对向路口就在左前方,还是跟着导航走,难道非得走直行道?再说了,左转有两个车道,往左前方行走也不影响任何车辆通行,难道就没有一点容错机制,直接就罚款?

网友您好: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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