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延履职,申请迟迟不答复

元元
2025.08.04

我于2025年6月2日分别给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和示范区李村街道办事处邮寄了书面安置资格确认申请书,邮寄都显示签收了,到今天还没有给我书面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李村街道办事处调查,诉求人为上庄群众,于2015年9月因购房将户口迁入洛龙区。2020年3月,上庄社区进行了整体搬迁,对搬迁人员中应安置人员的户口进行了审核。2023年6月,诉求人的户口从洛龙区迁入上庄社区,并向区、街道安置部门提出了安置申请。区、街道安置部门根据《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动迁居民住房安置工作方案》伊滨管〔2019〕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认为诉求人的户口于2015年1月1日以后迁入我区,其不属于符合安置条件的7类新增人员,不属于我区的安置对象。故无法满足诉求人申请安置的诉求。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06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您好!经李村街道办事处调查,诉求人为上庄群众,于2015年9月因购房将户口迁入洛龙区。2020年3月,上庄社区进行了整体搬迁,对搬迁人员中应安置人员的户口进行了审核。2023年6月,诉求人的户口从洛龙区迁入上庄社区,并向区、街道安置部门提出了安置申请。区、街道安置部门根据《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动迁居民住房安置工作方案》伊滨管〔2019〕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认为诉求人的户口于2015年1月1日以后迁入我区,其不属于符合安置条件的7类新增人员,不属于我区的安置对象。故无法满足诉求人申请安置的诉求。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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