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803120107290

致洛阳市栾川县市政管理部门的一封信

网友1500245

202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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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洛阳市栾川县市政管理部门领导:

您好!

我是洛阳市市栾川县的居民,也是一名宠物狗主人。怀着焦急与担忧的心情写下这封信,希望能就家养宠物狗被市政部门外派单位捉走,且未及时通知主人一事,向贵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近日,我家宠物狗在家附近正常活动时,被市政部门外派单位工作人员捉走。作为宠物主人,我一直严格遵守养犬管理规定,为爱犬办理了犬证、定期免疫,外出时也使用牵引绳,确保不影响公共安全。然而,此次事件中,工作人员未通过任何方式联系我,也未留下告知信息,导致我在发现爱犬失踪后四处寻找无果,最终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才得知其被相关部门带走。这不仅让我承受着与宠物分离的痛苦,也对养犬家庭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

我理解市政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与环境卫生,但在执行过程中,希望能充分考虑宠物主人的合法权益和情感需求。家养宠物狗作为家庭成员,对主人而言意义重大,突然的“无告知带走”既不符合人性化管理理念,也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因此,我诚恳建议贵部门:

1. 规范执法流程:在捕捉疑似违规犬只前,优先通过犬牌登记信息联系主人,给予整改或领回的机会;若必须带走,及时通过短信、电话或定期公告等方式告知主人处理流程及领回方式。

2. 完善沟通渠道:设立统一的咨询与申诉热线,方便主人查询犬只去向,了解处理进展,避免信息不畅导致的误解与焦虑。

3.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社区宣传、线上平台普及养犬管理政策,提高市民规范养犬意识,同时明确执法标准与程序,建议统一发放狗身份标识,增进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配合。

作为市民,我支持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履职,也愿意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恳请贵部门重视我的诉求,妥善处理此次事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优化执法方式,让城市管理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盼复为感!

此致

敬礼!

  回复部门:栾川县
网民您好:城市管理局根据《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对无主犬、流浪犬抓捕收缴,近期城市管理局在开展抓捕行动中,抓捕的犬只均未戴犬牌,也未栓绳,且在城区街道随地大小便,乱窜。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收悉并上报领导,同时,建议您照顾好自己的犬只,出门栓好绳,避免造成误会。咨询电话:63062800

4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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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tem32
不栓绳被抓走就是活该,支持城管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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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500245
这么支持暴力执法?不如建议城管直接把不遵守交规、乱扔垃圾的人也统统“抓走”?毕竟在你眼里,解决问题靠杀就完事了,多简单啊。希望你不要按你的逻辑做错一点事
网友1605193
疑似一刀切的方式的确不太好,要办狗证要怎么样得有个规定宣传,给人留一定时间整改,就这样一声不吭的不太合适,真的带走了,后续也得让那些狗的主人知道狗的消息什么的,以便后续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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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
养狗不知道办狗证?去年都公众号说过了。
网友1575207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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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538481
坚决支持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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