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耀城水岸华府物业代收电费

网友1089401

水岸华府现在还不是直供电,三天两头停电,不向物业交钱,在四十度的天气强制断电,逼业主向物业交“电费”,物业人员称“交电费就供电”,电费不应该交到供电局吗?物业凭什么代收电费! 物业在收完电费后不给开正规发票,这是违法的,物业知法犯法。
物业安装的电表是供电局授权的吗,计量是否准确,有没有安全隐患,这些问题从来都没有给一个答案。
水岸华府到现在都没有正式交房,开发商承诺在没正式交房前业主不用缴纳任何的水电费,今天跟物业协商,物业人员一口咬死没说过这样的话,一直打马虎眼,不解决业主所遇到的问题,不作为。我们业主的权利如何保障。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8条
新建小区供水供电必须直供到户,不得以转供方式交付。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如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由业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电表安装涉及小区公共设施,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无权私自安装或变更用途。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企业是电力供应和计量的法定主体,负责电表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物业若未经供电企业许可和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电表,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扰乱电力供应秩序并侵犯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电费的,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
《河南省供电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委托转供电单位、物业小区和其他代收电费单位不得提高电价或者加收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