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另公布占道处罚结果

网友478363
2025.07.31

6次拨打市热线,一次发帖投诉,(回帖显示已处理的第2天违法行为依旧存在)一共7次投诉瀍涧大道与架鸡沟交叉口西北角,同一商贩每天下午5-7点在斑马线上,噪音扰民占道经营。
辖区管理部门回在高度重视的情况下,该违法行为依然存在,请依据《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进行行政处罚。一共投诉7次,劝导也7次了吧,别让法律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上次投诉地址描述有误,应为瀍涧大道与架鸡沟交叉口西北角,属于老城区辖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待工作人员核实完,我们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解决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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