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727215839907

栾川龙安小区饭店店外营业扰民问题相关单位督改不力

网友800811

202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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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东河龙安小区4号楼下饭店长期店外营业严重干扰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具体如下:(1)、饭店白天长期用桌椅、遮阳伞等占用公共休闲区域,占用当地居民公摊面积,影响出行。(2)、傍晚、晚上在店外营业,食客吃饭聊天,猜枚划拳,小孩追逐打闹噪音巨大,而且时间持续较晚,甚至到零点。食客走后,饭店又要打扫卫生,噪音持续更晚。(3)早上四点左右,常用拾荒人员到饭店外垃圾翻检酒瓶(如果没有店外经营就不会有这么多)噪音不断。(4)早上五点左右,有个别饭店使用食品加工工具,噪音巨大。(5)因饭店长期将桌椅店外放置,一些食客、路人午间长此在这停坐聊天,影响午间休息(6)因饭店没有提供卫生间,晚上个别食客,长到小区楼根方便,严重影响卫生。(7)遮阳伞棚长期存在,私拉乱建,影响城区环境,私拉电线安全隐患。(8)长期店外经营,产生垃圾,招来蚊蝇。(9)东河作为外地进入县城的入口,长期在此聚餐吃喝,会引起游客对我县“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力的误导

对此问题,反映多次,相关职能单位,只是前来移走便于搬移的桌椅,检查走后,又重新摆上,而其遮阳伞棚根本没有拆除。督促不到位,流于形式。

针对此现状要求相关职能单位,做好调查,如果其经营行为合法请做如下处理:在小区显著位置(1)公示其营业审批文件、审批单位;(2)公示其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3)公示监督举报电话,

如果其营业不合法合规,请相关职能单位做如下处理:(1)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其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2)公示监督举报电话;(3)彻底清除其遮阳伞棚,解除私拉电线安全隐患;长期巡查,杜绝店外营业;(4)检查营业场所安全隐患,以防类似于辽宁火灾发生。

对此问题,请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依法合规进行督促整改(本身饭店都有二楼完全可以店内营业),杜绝再次扰民,而不是简单的走形式,或做个回复;如果不能进行整改,不能督促到位,我们将依法向上级监督、巡查部门进行咨询举报或向国家政务平台进行咨询举报

  回复部门:栾川县
网民你好:接到诉求后,城管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治理。一、要求该区域店外经营商户不得使用遮阳伞、桌椅等长期占用公共区域,并责令立即拆除占道伞棚;二、夏季夜间店外经营时间不得超过22:30分,经营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噪音扰民;三、推迟早上食品加工作业时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四、经营产生垃圾自产自清,不得影响周边市容卫生。后期,城管局将加强该区域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的巡查治理力度,加强督促管理。举报电话:630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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