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727084546593

四院开药致使过敏一个感冒发烧竟要花费五千多

网友479631

202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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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先生于六月二十六七号有点儿感冒症状,在家自行服用复方氨酚烷胺胶囊,两三天未见好转,且家里的药也吃完了,于二十九号晚上到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急诊治疗。经检查之后,大夫给开了氨酚烷胺胶囊、左氧氟沙星片儿和蒲地蓝消炎口服液三种药物。回家用药后即刻就出现浑身皮肤瘙痒,脸木,变形等严重过敏现象,立即到医院急诊再次就诊。当时接诊刘大夫凭经验说,可能是蒲地蓝口服液过敏造成的过敏,还称他在行医过程中见过蒲公英过敏造成患者窒息的症状,当时他也给医院相关科室打电话上报了此次过敏事件。因为此次过敏,造成了我家先生当时血压、血糖快速升高,面部僵硬,嘴唇发黑等一系列症状。当晚医生就安排从急诊科转入呼吸科住院治疗。住院四天,血压、血糖、过敏等现象及各种指标一切正常出院。住院期间,有朋友及病友提到,此次事件医院是要负责任的。当天住急诊费几百元,住院又花了四千四百多,合计有小五千元。自己身体受罪还框外花钱就想到去医务科反应一下这个问题。医务科给推到了一楼的法律咨询处,法律咨询又让到新区的洛阳市医学会做个鉴定再说,普通老百姓哪知道去哪做鉴定?咋做鉴定?就想维护一下自己的权利。

  回复部门:卫健委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河科大二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诉求人王女士的丈夫刘先生,63岁。2025年6月29日21时45分因“间断发热3天”就诊于河科大二附院急诊科,初步诊断:1.发热查因:肺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给予复方氨酚烷胺、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及左氧氟沙星片药物治疗。患者回家用药数分钟后出现全身红疹、瘙痒、口唇紫绀、颜面部红肿等症状,再次返回该院就诊,结合患者病史、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医生考虑过敏反应、急性荨麻疹,给予对应诊疗后过敏症状好转。随后患者在该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治疗3天,于2025年7月3日上午10时17分出院,出院诊断:1.流感嗜血杆菌感染2.急性荨麻疹3.肺气肿4.肺大疱5.高血压6.白细胞减少7.血小板减少8.血管瘤9.高甘油三酯血症。
诉求人王女士7月8日到医院投诉,认为患者用了医院开的药品后发生过敏反应,患者因此住院花费的费用应由医院承担,医院建议其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等法定程序明晰责任、处置纠纷。诉求人在百姓呼声发帖投诉后,医院积极与患者沟通,并于7月29日组织院内专家组进行讨论,认为给患者开具的药物为治疗呼吸道感染常用药物,根据药物说明书无需进行过敏试验,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违背诊疗原则。医院相关科室于当日将医院讨论结果反馈至投诉人,依然建议诉求人王女士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等法定程序明晰责任、处置纠纷。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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