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725225214392

新安县所有经营性自建房都得做安全鉴定,是不是腐败?

网友868033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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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检测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就不能分个档?有危险的一年体检?没危险的十年一检?

  回复部门:新安县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住建局调查反馈如下:依据洛安防委办〔2025〕11号文要求,第三大条主要任务中第(二)条安全鉴定。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属地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督导产权人(使用人)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依据洛安防委〔2025〕11号文要求,第七大项排查整治措施中第(三)条:房屋经营性安全隐患,由相关行业部门指导、协同、督促属地政府,分类抓好重点整治。不符合“一报告、两证明”安全条件或者行业许可的,一律停业整改。对拒不按时整改的,指导协同属地政府、公安(派出所)等相关行业部门,依法采取即时查封、行政处罚、移交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关于房屋鉴定的时限问题,是否需要一年一鉴定,由鉴定公司根据房屋实际质量情况确定。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积极与上级沟通,争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相关政策更加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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