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725200216868

南昌路王府井“567鲜生超市”食品安全堪忧

C_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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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7月11日21:25,我购买了该超市自制的熟食虾尾花费25.87元。打开食用时,竟在虾尾中发现一只苍蝇,当时虾尾吃的还剩余一半,这不仅让我感到恶心不适,严重影响了消费体验,也对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联系超市无果,7.12号早再次联系该超市反映情况,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超市方面态度强硬,仅表示愿意退一赔三,强调自家商品都是合格的(所以这份有苍蝇的虾尾是合格的?)拒绝给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处理,并在我拒绝他们提出的方案后态度十分强硬,说:可随便维权!直接操作把我昨天买虾尾的钱单方面退回!

后续我进行第三方投诉后商家才又联系但依然协商未果,后就如图所示:不再愿意协商!且声称从未有其他消费者进行此类问题的反馈!

请见图吧,随便截取些反馈,视而不见还是无所谓?

该连锁超市作为食品销售者,有义务保证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而此次在熟食中出现苍蝇,明显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该超市对于问题的处理态度令我无法接受!

请求相关部门突击检查涉事单位是否有制作环境不达标等危害消费者权益情况并进行记录回执处理!

要求该涉事单位在其公众平台公开致歉,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进行处理!

  回复部门:涧西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了解,双方协商解决,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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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63049
人家有拒绝调解的权利,你想继续打官司就好了。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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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
好的不学,组织员工浑浊是非玩的不错
C_
哟呵,又跑这来拉了?
C_
和商家已经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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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虎最多的城市
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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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本领
呵呵,维权看上去很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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