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716225118474

共同购房权益问题

网友1404367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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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使用一方(甲方)公积金进行贷款,房产证只能写甲方一个人名字。为保障乙方权益,双方签订了共同购房协议。

共同购房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如公证的话,是对共同购房协议进行公证,还是对房产证进行公证?公证后甲方买卖房屋是否需要通知乙方。

  回复部门:司法局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我局在接到您的咨询后,安排了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对接,解答了您的问题。如您需更详细的咨询或有其它法律问题,也请您拨打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咨询,或前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凯旋西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路北侧)现场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洛阳市司法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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