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715114615812

倒盏村商家欠学生工资

网友1600948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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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谨以实名举报的方式,反映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倒盏村景区活动“村长带你去打仗”的老板赵女士,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赵女士在招募群众演员时,明确承诺工资一日一结,排练时半天30元(下午2点到晚上6点),表演日半天60元(下午2点到晚上9点) 。但实际发放工资时严重违约,先是多次拖延,最终仅支付12名演员每人60元的两天排练工资,第三天表演费至今未发,违背了基本的契约精神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准则。

更为严重的是,此次招募的12名群众演员中,有10名刚高考完的18岁成年男高中生,另外两名分别为15岁和16岁的初中生,属于招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明确指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赵女士此举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剥夺了他们应有的受教育和健康成长的权利。

此外,在排练及演出日,赵女士严重违背约定工作时间。要求演员早上7:30到达工作地点排练,每天工作时间远超约定时长,超时3个小时左右。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赵女士既未与演员协商,又长期超时用工,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赵女士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也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为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恳请相关部门对赵女士的违法违规行为展开深入调查,并依法严肃处理,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对招用童工及超时用工的行为进行惩处。还给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人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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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督查
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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