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714083745227

中骏雍景湾三期车库问题

网友1239241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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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地下车库作为建筑工程的一部分,未完成竣工备案则不具备交付条件,此时收取车位管理费缺乏合法基础。

住建局回复中骏雍景湾三期和景园车库既然未达到验收,也未完成竣工备案,收取车位管理费是不合理的。请尽快终止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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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602447
作为17号楼业主,完全同意。请有关部门下令制止物业收取三期业主车位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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