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708183027227

老旧小区自来水管道何时能更新

网友843453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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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瀍河区华林路41院(原化工一厂家属院)3号楼2门3桉2号的老住户。我们的六层楼于91年建成入住,原自来水的铁管和水表却安在室内,2002年自来水公司把水表和管道移到室外,並用塑料管安装,前年和去年我们的单元多次发现塑料管道老化,开裂渗水,报修后是那坏停那里,不解决根本问题。己多次向东关社区的张斌同志反映,他也上报多次。回复说去年冬季改造更换管道。但至今无消息。请领导审批改造计划。

一,塑料水管老化,

原来水表在室内,水表以后部分由住户负责,水表前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所以水表前造成的跑水涉渗水的水费由自来水公司承担,去年我家和五楼的魏家因管道渗水一个月多付200多和100多元的水费。我认为这是自来水公司管道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的,这个费用应该赔偿我们。

二,自来水公司在改造时设计不当,把水表进选在雨水流径之处,一下大雨造成瘀泥满水井,把水表和阀门都瘀满了。

请公司领导尽快安排改造。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客户您好:
经落实,华林路41院(原化工一厂家属院)于2004年5月完成改造后移交给我公司进行直接管理,改造标准是按照省建设厅《关于推行城市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移交改造后,居民用水情况正常,近年来个别住户因供水管道不同程度的老化出现漏水情况,发现漏水后,我们均及时组织施工单位提供延伸服务帮助维修。根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以注册水表为界,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及《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总表为界,总表及总表以外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以内由用户管理。”因此,表后供水管道的管理权限属于用户或产权人。随后我们将密切关注该小区的用水情况,加强巡视,加强和住户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已向您反馈说明上述情况,感谢您的认可和理解。如您在用水方面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1000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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