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新安县财政部门尽快组织有关机构重新进行财政评审

李洛
2025.07.06

针对2021年第一批普通干线公路S242南嵩线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我公司已经全部完工,经过验收合格,而且完成了竣工结算。我公司对第一次财政评审的结果不满意,在新安县交通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了完善,又按要求补充了相关材料,希望重新进行评审,新安县交通部门也允诺开洽谈会进行协商,新安财政局对接的人员称之前进行财政评审的机构不在了,需要重新找一家财政评审机构,然而过去了半个多月了,一直没有后续进展。请新安县财政部门尽快对接后续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