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702124211422

中骏雍景湾西地块门口车位规划问题

网友1239241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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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管理失职责任:根据《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监督管理。若小区车位未按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属于监督不力。例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主管部门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巡查,或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未及时核实处理,导致开发商违规建设车位行为得以持续,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可能需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渎职等刑事责任。

- 违规验收责任: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如果小区车位未按规划建设却通过了规划验收,主管部门存在违规验收问题,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行政处分,若因违规验收造成业主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还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

- 行政处罚不当责任:对于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停车场的,根据《城乡规划法》,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若主管部门未依法对违规建设车位的行为作出处罚,或处罚力度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行政处罚不当,需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有监管职责,若因车位建设不符合规划导致严重质量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责令整改等,也需承担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首先门口规划车位验收之前未按要求建设,开发商同相关部门欺骗业主,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对以上违规行为不处理,不作为,不解决问题,逃避问题,推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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