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服务企业违规催交物业费

网友840434
2025.06.30

根据《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八款,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电、停水、停热、限制使用电梯或者变相限制出入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住建局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此项条例规定应当作出什么处罚?

尊敬的网友:您好!
针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属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去核实确认,并及时约谈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到期后仍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媒体曝光及通报批评,同时计录不良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平台。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针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属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去核实确认,并及时约谈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到期后仍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媒体曝光及通报批评,同时计录不良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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