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627110609671

公积金提取问题

网友1121787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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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偿还商贷为由的提取公积金,提取出来的钱是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还是直接偿还商贷了?另外可以最多可以提取多少钱?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操作细则,缴存职工使用组合贷款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保留不少于6倍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前提之下,(一)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携带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借款合同、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加章的最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提取人身份证(购房人如为配偶,需携带结婚证)、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二)购买再交易(二手)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携带应提供: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税种为契税)和缴纳契税同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借款合同、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加章的最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提取人身份证(购房人如为配偶,需携带结婚证)、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至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额度(一)首次提取时间应在还款满12个月后申请,提取金额不得大于上一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再次提取间隔应大于12个月(对应日)。(二)在不超过提取总额的前提下,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注:须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佐证夫妻关系的有效凭证,仍不能证明的由审批部门向有关部门函询验证。)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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