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627102427288

洛阳市卫健委答复拿不出依据

洛阳市卫健委真拉胯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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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提供电子病历后台修改照片,证明病历被大肆篡改不真实。洛阳市卫健委作为委托方,和洛阳市医学会不予任何调查。反而,颠倒黑白称本人不认可病历真实性导致鉴定不能,造成本人的11次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严重空转3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组织、个人进行调查取证,进行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2人。调查取证结束后,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应当在有关文书上签字。如调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2、洛阳市卫健委毫无法律依据,拒绝受理本人第12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直接剥夺本人最基本的医疗事故鉴定权利。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人的情况不符合上述六条规定,但是洛阳市卫健委就是要任性的拒绝受理,剥夺本人鉴定权利。

综上所述。洛阳市卫健委不作为、乱作为;毫无法律依据剥夺本人医疗事故鉴定权利,且乱答复。以此为证!

  回复部门: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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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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