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624105231910

发生交通事故指定停车场乱收费

网友45154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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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6月19日骑摩托车在西工区发生小剐蹭,双方车辆均可正常驾驶,但因协商未达成一致,洛阳交警支队三大队的交警将车扣到了老城区的大昌停车场,当时也表达了车辆我们可以骑过去,但是被拒绝了。扣车第五天,本人持车辆提取单去取车时,停车场要100元施救费,否则不可以提车。

现在本人有以下几点疑问:1、大昌停车场提供的所谓施救标准是《河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事故发生在市区,谈何参考依据?2、本人支付宝转帐后要求提供收据、发票,对方说收据和发票要打电话给门上留的手机号的这个人,收款手续是否合法合规?3、对方称此费用为施救费,本人摩托车只有轻微的划痕,可以正常骑行挪动,谈何施救?本人取到车时,发现车辆拖车过程中被磨损,请问到底是施救还是加重损坏?拖车引起的损伤由谁来承担?4、本人交通事故发生在西工区,为什么会将车存放在老城区的停车场,跨区执法是否合规。国家早已出台文件命令禁止事故救援处理拖车停车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且对方无法提供收费依据,收费不合理,请退还收取的费用。

6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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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8108
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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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是个停车场
改成施救费就可以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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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1453
天下熙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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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043154
拖车费和停车费早就取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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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ai
违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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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人123
这是个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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