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维修基金使用权不该被物业支配,业主不同意

ceo150
2025.06.16

2025年初,涧西区安泰华庭物业要对小区局部脱落(约5%以内)的外墙落水管全部更换。不去将业主停车费产生的收益用起来,偏偏想动业主们的维修基金。为此,因大多数人不同意,物业就挨家上门做工作,眼看期限要到了就找你们房管局申请延期。针对上述事件我的问题是:
1.对于物业单方面申请动用业主的维修基金,房管局为什么还有受理?没有业主的书面意见就去受理这种事,合法吗??
2.已经要过了投票截止日期,但业主并不同意才没有投票,房管局为何给投票延期?
诉求:过了投票日期,如不足即证明业主不同意该事项,不得延期。谢谢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