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叉车厂家属院物业的问题请办事处给予准确答复

网友1084811
2025.06.14

首先,叉车厂家属院物业收取停车费是否合理合规,根据《民法典》第278条,小区公共部分停车费需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获参与表决的半数以上人员同意。其次,收取费用的标准以及用途明细,扣除合理成本后需归全体业主。既然收取停车费,就要有相应的服务,物业关于停车的服务在哪里?对于没交停车费的一些人,物业不开门禁,不让业主车辆出小区或进小区,请问,物业是否有权利阻挠业主回家?!在本就车位紧张的叉车厂小区,后面租仓库的把货物堆放在外,私自占用小区公共用地,物业为何不管?!以上问题,请相关部门逐一回答,看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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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1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