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七大队,偏袒肇事方,看人下菜碟

网友1598949
2025.06.14

本人在2025年6月5日上午7点 28 分骑残疾人三轮车在关林路与瀛洲东路路口被一辆白色豫VKJ586宝马轿车撞击。交警七大队到事故现场查看后,判定此宝马车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无责任。本人被猛烈撞击后,身体前倾撞至车把手上面,导致内脏挤压,头晕恶心,心脏不适, 口腔内部出血 四肢发麻,当天被送至医院。交警七大队并未根据事故鉴定责任书从中调解,肇事方拒绝协商与赔偿,受害人没有得到精神赔偿与医药赔偿,交警七大队并未对事件的后续进行处理,反之对受害人一顿训斥。社会本来就要关照老弱病残,在没有得到相关的照顾,反而交警大队联合宝马车主一起欺负残疾人士,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清楚之后,给我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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