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612124134622

划拨性质土地自建房继承问题为什么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网友472930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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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的划拨性质土地自建房现房主已经去世3年,房子仍然无法继承过户,需要缴纳高额的费用,请问我们自己家的房子老人去世我们只是继承,为什么不可以不改变土地性质继承,非要缴纳高额土地出让金,还要按照现在地价计算,老百姓没有钱,那这个房子就一只在一个已经过世的人名下吗?之前的土地出让金政策已经过期,什么时间才可以出新的政策解决此类问题,希望将此类问题纳入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按照我市市区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清理相关文件政策,对自建私房依法继承的,由继承人可自行选择土地划拨或者出让,选择土地出让方式的,可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土地使用权人如需办理可到房屋所在辖区自然资源局分局申请办理即可。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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