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611213758699

阳光家园小区广场地砖至今未修复

网友24412

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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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你们看民典法吗?看物业管理条例吗?懂吗?这是物业日常管理维修范围内工作,不是维修基金范畴。你们这样回复是想上百姓问政吗?还是想让我们继续打市热线

  回复部门:西工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物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小区广场作为共有部分,符合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物业原计划将小广场瓷砖全部铲除改为水泥地坪,鉴于目前部分业主不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物业已决定近期购买瓷砖对缺失部分进行维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邙岭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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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4412
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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