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直在伊滨区缴社保,为什么青年人才不连续发放?

网友1598295
2025.06.09

本人于2023年6月申请伊滨区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旧单位在伊滨区,在旧单位于2024年5月离职,此时已享受10个月生活补贴;伊滨区人社局以换单位为由在2024年4月后停止发放我的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在2024年5月新单位换到了洛阳市大型重点项目中州时代,新旧单位均在伊滨区,新单位缴纳社保时间为2024年6月。社保持续未断缴。
近期,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新政策下来之后,联系伊滨区人社局,收到的反馈是要在新单位申请通道下来提交材料后,重新开始发放生活补贴。但是按照政策要求应该是新单位缴纳社保第一个月,即2024年6月就应发放补贴(如果新单位在2025年6月申请通道下来,那应该把2024年6月~2025年6月的补贴一次补全)。
因为政策享受期为个人申请之日起3年内,那中间空的这一年如果不补全,个人将会在伊滨区缴纳社保不断缴的情况下损失一年的青年人才生活补贴费用,请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伊滨区人社局核查,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并向其讲解更换单位需要调整申报资料(提交相应离职、更换单位情况说明以及更换单位后的申报材料至新申报单位所在区人社局),需要新单位申报审核通过后员工可从新单位申领补贴。如有疑问请拨打0379-63945982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您好!经伊滨区人社局核查,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并向其讲解更换单位需要调整申报资料(提交相应离职、更换单位情况说明以及更换单位后的申报材料至新申报单位所在区人社局),需要新单位申报审核通过后员工可从新单位申领补贴。如有疑问请拨打0379-6394598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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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0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