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坡二旦烧烤深夜噪音扰民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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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展览路新天地红太阳小区7号住宅楼楼下的马坡二旦烧烤,在噪声敏感建筑物中露天摆摊,除了恶劣天气以外,每天的喧闹嘈杂声都是持续直到凌晨,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休息。此事已投诉过两次,洛龙城管部门效率很高,也是积极与商家协调,但目前从结果来看,协调没有丝毫效果,晚上依然划拳的划拳、吆喝叫卖的吆喝、嬉笑怒骂的各种热闹,让人无法正常休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宜传的;(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的疑问有三:
一、能否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露天摆摊,彻夜生产经营,该项行政许可是由哪个部门管理?
二、上述法律条文的执法机构是哪个部门,城管部门是法规中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部门”吗?为什么每次都是该部门同志去协调,那监督执法部门是哪个?
三、已经明确协调没作用的情况下,下一步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有效处理此事?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核实。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并现场整改通知禁止店外经营,避免噪音扰民。后期我单位会加大巡查力度。
洛龙区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