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242南嵩线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评审问题

李洛
2025.06.09

针对洛阳市2021年第一批普通干线公路S242南嵩线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新安县交通部门及财政评审机构并未告知我方评审需准备哪些材料,也未将初步评审结果进行公开,违反了行政法的程序正当和高效便民等基本原则。我方诉求如下:1.请将财政结算评审的内容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预算及资金安排、评审过程及结果,保证我方的知情权,方便公众参与和监督。2.请相关部门明确告知我方需准备哪些资料,以便完成最终评审结果。3.请明确告知我方付款期限,将已完成评审的确定金额及时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