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高新区聘用制教师合同问题

网友1597796

之前已咨询过高新区聘用制教师合同问题,教育局承诺一周内回复,现在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依旧没有任何进展,无奈公开提问,请涧西区教育局正面回复以下问题:
1.合同内容未经双方协商有大幅更改,符合要求吗?
2.第六大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或政策调整可以有权单方面变更合同与前面变更合同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明显自相矛盾、冲突,请问合同内特意加这一句话的目的是什么?为随时解聘做准备?
3.第七大条在使用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即可解除合同,请问聘用条件具体说哪些,有明确规定吗?如果没有,是不是可以任由单位、教育局来随心随意评定我们是否符合?
4.第七大条第8小条更是闻所未闻,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什么叫做群体性事件和舆情呢?是家长对正常教学、学生处理结果的不满投诉算网络舆情还是聘用制教师为了合法维护权益在此咨询被定义为群体性事件?
5.为什么只有乙方违约责任,没有甲方违约责任?
种种如此不明确不合理的条款堂而皇之的写进合同,并声称是由专业律师修改拟订,被质疑后一拖再拖没有回复和任何行动。修改合同内容应由双方协商,如要修改,应组织全体聘用制教师开会共同商议。请在此正面回复到底如何解决。
声明:不要致电,要求在平台公开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