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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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五金大厦电梯已进行检查鉴定,鉴定结果如何,责令物业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前对电梯隐患及物业公司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维修、检验情况书面告知我局。但目前,五金大厦电梯仍然频繁故障,截止6月3日住户反馈的电梯故障等情况已超过8起以上(非同日),并且5月29日8时57分再次发生困人事件。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依法履行了监管职责?
物业声称的每月按时维保为什么电梯频繁存在故澄,物业否认的电梯存在困人事故等是否真实存在,物业或维保单位是否存在虚假维保等情况,是否存在瞒报故障情况?
根据《洛阳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并目有效实施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梯节能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建立电梯台账及技术档案,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
(三)对在用电梯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妥善保存;第二十八条: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单位接到救援电话后,应当及时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城区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救援结束后,应及时将乘客被困故障和救援情况向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电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查处工作;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第四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未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并如实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的;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真正做到了切实担负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025年6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五金大厦电梯安全问题进行现场检查。1.五金大厦两台电梯检验使用标识,下次检测日期2026年4月。2.两台电梯最近一次维保日期2025年5月25日,电梯维护保养记录表填写正常。3.该物业建立的有电梯日常巡查表,但填写不规范。4.经查看物业提供5月29日电梯困人视频,确实存在电梯困人事件,视频显示5月29日9时2分23秒电梯恢复正常,被困人员解困。5.针对五金大厦电梯问题多次投诉,我局将对该物业公司的管理重点监管,结合五金大厦两部电梯属于10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要求该物业及维保单位对两部电梯加强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的频次,落实好电梯安全管理责任,按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发生居民被困事件要及时救援,按要求报告,保障业主正常出行安全。
宜阳县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