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602075121211

洛宁县永宁湖公园晨练噪音严重扰民(第二次)

热心市民呵呵呵

202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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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更新-----

问题是5.25投诉的,官方回复是5.28反馈的,直到今天6.2,未见晨练人员调低音量,依旧我行我素,甚至提早晨练时间至5:30,严重扰民。

我县刚获评“全国文明城市”,2025高考又临近,本应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宁环境,再创佳绩。遇上这种屡教不改、素质极其低下的人,为什么不采取严厉手段进行惩罚?仍旧允许其进行噪音污染式晨练?每次投诉问题都是治标不治本,非要联系分管公安、城管的县领导才能从根源上解决此类问题?

------5.25原问题------

洛宁县永宁湖公园五环处广场,每天固定有一人于5:40-6:20携带高分贝扩音喇叭进行晨练,与其沟通无果,该人理直气壮认为自己耳朵不好,不放这么大声音无法进行晨练,且不愿意换地方晨练,并认为声音并不影响高层居民休息。

问题:

1、五环处广场规定的晨练时间是早上6:00开始,该人从5:40开始噪音污染周边环境,明确违反规定。(见图1)

2、该人使用的高分贝扩音喇叭,音源处最高分贝可到88分贝,平均为82分贝,声音传导至18楼时,最高分贝可到65分贝,平均为57分贝。已严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的45分贝。(见图2和3)

诉求:

洛宁县刚获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本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出现此类事件,令人寒心,建议有关部门劝说该人更换锻炼场地,并在广场醒目处设置牌匾,禁止噪音污染。

  回复部门:洛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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