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528121602730

关于伊滨区住建局拒收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的问题反馈

网友1596697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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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集聚优秀人才,改善人才住房条件,洛阳市住建局于2025年2月26日印发了洛阳市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本人认真阅读该实施细则后,按照细则要求认真准备了申报资料,交由本人单位审核。单位初步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在单位相关的证明材料上加盖了公章。随后,本人带着完整的申报材料前往伊滨区住建局上交,伊滨区住建局以申报材料中个人材料(户口本复印件、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婚姻承诺书等)未加盖单位公章为由拒收材料,导致住房补贴无法正常申请。

本人认为,伊滨区住建局的要求不合理,理由如下:一、住建局要求单位给个人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户口本等个人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但工作单位没有义务去审查员工租房、购房行为的真实性,这是行政部门应尽到的审查义务,住建局的要求属于推卸审查责任。二、补贴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中,已包含个人保证个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后果的承诺,住建局要工作单位在个人承诺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属于重复保证。三、实施细则附件二中,个人提交材料部分只说明个人需提交购房、租房合同等材料,并未要求单位加盖公章,这个要求属于层层加码。

根据洛阳市住建局印发的洛阳市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要求,本人及同事住房补贴的申报即将截止。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本人反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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