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525195125127

致伊滨区工商局的投诉信

网友956889

202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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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伊水苑八号楼住户,现针对该楼楼下商铺“王记上上签烧烤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提出投诉,具体如下:伊水苑八号楼楼下商铺在建设时未配套专用烟道设施,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而“王记上上签烧烤店”在明知该商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擅自开业经营,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选址、违规经营,严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诉求:

恳请贵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该商铺的营业执照核发情况进行核查。若确认其存在违法经营事实,请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责令其停业整改或直接取消营业执照,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同时,建议贵局加强对此类违规选址餐饮项目的审查,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回复部门:伊滨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伊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设立登记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经查该个体工商户设立时向我单位提供了设立申请书身份证明以及(购房合同)租赁协议。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出具登记通知书,及时制发营业执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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