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520182632976

电子眼抓拍不符合实际

王武飞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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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8号下午4点多。龙门大道西边停车场门口,4点多临时管控,我进停车场进不去,不让进,我说我去拿个衣服就走了,当时的工作人员说你车子往前面停一点,叫里面的人给衣服送出来。我本人在车子边上等着,停了十几分钟,电子眼抓拍了,罚我200块钱,我感觉很冤。我去申请。撤销也填了资料,就这样,还是一棍子给我打死了,警察也认定我违停,罚款我200块。我有点难受,接受不了,我的目的不是在那里停车,是临时应急停了一会,请领导明查。我申请撤销我的罚款。谢谢!

  回复部门:公安局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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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581374
可以拿你卖车的钱去交违停的罚款,这样就不是没钱没工作没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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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2818
瞧你停的地方,罚200就是轻的,还好意思在这儿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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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
龙门为什么管控想必你也懂了,人家让你往前开点,也没让你停那么任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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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
这是能停的地方?路中间要是停十分钟能撤销,我拉人去办事也想天天停路中间等个个把小时,向楼主学习,反正有人在车上监控就不能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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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1453
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就开车转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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