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眼抓拍不符合实际

王武飞
2025.05.20

2025年5月18号下午4点多。龙门大道西边停车场门口,4点多临时管控,我进停车场进不去,不让进,我说我去拿个衣服就走了,当时的工作人员说你车子往前面停一点,叫里面的人给衣服送出来。我本人在车子边上等着,停了十几分钟,电子眼抓拍了,罚我200块钱,我感觉很冤。我去申请。撤销也填了资料,就这样,还是一棍子给我打死了,警察也认定我违停,罚款我200块。我有点难受,接受不了,我的目的不是在那里停车,是临时应急停了一会,请领导明查。我申请撤销我的罚款。谢谢!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网友1581374

网友502818

再别康桥

公平正义

网友12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