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滨区寇店镇杨裴屯村土地破坏问题

网友1595511
2025.05.20

伊滨区寇店镇杨裴屯村 五组 六组 北凹地土地60余亩,位置龙少路与腾飞路交叉口西北角。村民 韩某 2025年4月2号—6号期间用渣土车往基本农田倒土千余车 ,进行破坏荒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七十五条 五十五条 七十八条韩某已经构成破坏基本农田及对村民使用骗取手段欺骗手段,恳请有关部门予以调查查证 ,还原土地复耕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