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519204002376

西工区市场监管局回复内容歪曲事实

网友1337475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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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5月19日下午打开百姓呼声,查看到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5月12日编号20250512132206249投诉的回复,但回复内容严重歪曲事实,现提出二次投诉并要求上级部门介入核查,事实澄清如下:

一、对不实回复的逐条反驳

1. 所谓“诉求人情绪激动、辱骂工作人员”

事实:本人全程未使用任何侮辱性语言,仅因工作人员拒绝公开身份且拒绝依法咨询法制科意见,在沟通中随口说了句“别那么轴”(意为提醒对方“别固执”),但该工作人员立刻单方面上纲上线认定被侮辱,并且情绪激动,高声质问“你侮辱我”。如果对方工作人员有证据能证明存在“辱骂”,请公开完整通话录音;若无法提供录音或录音缺失,则涉嫌虚构事实污蔑投诉人,应参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理。

2. 所谓“语言挑衅、扰乱工作秩序”

事实:对方工作人员在情绪失控后,主动使用“去上网投诉我”“你有种过来”等挑衅性语言,本人当时被对方的语言激起情绪后反问对方“轴就是侮辱了吗”并强烈要求对方报出贵姓,但对方工作人员不但不回答反而抢先挂断电话,难道这就是回复中所说的“工作人员随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严重警告”吗?

3. 所谓“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解释”

事实:该工作人员在两次通话中始终回避说明其贵姓、职位及法律依据,仅以“我有权限处理”搪塞,违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公职人员履职身份公开的规定,拒绝依法询问法制科意见涉嫌滥用职权,在西工市场监管局回复中就变为“诉求人用生硬的语气质问工组人员完整姓名,并坚持让工作人员区单位法制科把解决投诉的依据问个清楚”。

二、升级投诉诉求

1. 要求西工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相关证据并对照其不实回复内容公开澄清真相;

2. 对涉事工作人员捏造“辱骂”情节、掩盖自身失职的行为立案调查,依纪依规处分;

3. 责令该工作人员就其挑衅言论 “有种过来”、拒绝公开身份、污蔑投诉人等行为向本人书面道歉;

4. 鉴于基层监管所与上级部门可能存在联合掩盖事实的嫌疑,申请由洛阳市西工区纪委监察委员会直接介入调查。

附注:

本人于5月19日当天下午联系西工区市场监管局询问百姓呼声的投诉回复是否是其单位行为,但并未得到明确回答,仅建议本人联系党建办;随即本人联系了党建办,与书记沟通了此事,同样也未得到明确回答。然后本人前往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询问“别那么轴”里的这个“轴”字算不算侮辱,当时得到的法律意见为:不算是侮辱,就是正常沟通。而且,本人并未强调对方轴,只是想表达让对方工作人员不要固执,为了更好的处理问题还是咨询一下法制科意见为好,何来侮辱之意?还有,在5月9日和5月12日的电话通话中本人都只是要求对方工作人员报出贵姓,并非完整姓名,反而是对方在5月9日拒绝回答,更是在5月12日直接挂断电话。

  回复部门:西工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2025.5.9日和5.12日市场监管所2次与投诉人联系了解并核实其在大卫天地商场抖音直播间购买代金券并与商场产生消费纠纷的相关情况,由于投诉人投诉渠道为洛阳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百姓呼声),此渠道只有文字记录的诉求内容,并无与投诉对应的相关维权证据,监管所要求诉求人上传维权证据并告知其此投诉需要投诉双方到所互相举证并调解,如维权证据属实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大卫天地商场提出索赔要求。诉求人情绪立即激动了,用非常生硬的语气质问工作人员姓啥名啥,并坚持让工作人员去单位的法制科把解决投诉的依据问个清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给他解释,此投诉管辖权属于王城路市场监管所,所里会公正公平地解决这个消费纠纷。诉求人情绪激动,在电话中辱骂我工作人员“脑子特别轴,为什么不按照自己的要求去工作呢”,随后各种语言挑衅,严重扰乱我们正常工作秩序,由于投诉人已经情绪失控,工作人员随即采取果断措施,给予这种行为予以严重警告(我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期间,有4名工作人员均听到投诉人恶意维权的语气和内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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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71867
西工区市场监管局就是这样 习惯就好 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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