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元壹号50号楼AB两栋楼逾期交房及开发商违约问题投诉

网友1594063

一、问题核心
1. 合同违约,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2024年6月30日)交付房屋,且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截至2025年5月13日未完成交付且停工)。
2. 失信行为,开发商承诺的尽快复工多次未兑现,工地仍停滞,且多名业主多次沟通无实质性进展。
二、诉求与法律依据
1. 请求政府督促开发商履约;
责令开发商立即复工,明确施工计划及交房时。
2.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开发商以构成根本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3.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以复房款及利息。
三、业主面临困境
1.购房款为家庭所有积蓄,业主背负多年房贷,开发商延期已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
2.长期无法入住导致租房和房贷双重压力,家庭矛盾频发,严重影响生活。
四、恳求政府帮助
1. 政府介入督促,核实开发商资金链及工程停滞原因。
2.要求其提交复工计划、施工时间表及资金安排。
3.建立工程进度及监管信息,通过政府官方或业主群定期公开进展,确保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
4.协调金融机构、住建部门等多方资源,推动项目尽快复工,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此致
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