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每年复审和考试的法律依据

lzhy1301
2025.05.12

麻烦咨询以下问题,以便解答疑问和安排人员参加考试: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每年复审和考试的法律依据是哪些?
1.此证书有效期三年,为什么需要每年都复审?
2.既然每年都要复审,为什么不能像特种作业证一样在卡片上打印上复审时间,才具有说服力?
3.每年再培训可以有,但是每年都要考试的法律依据是那个条款?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网友你好: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审规定。目前执行的政策:《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颁发的安全资格证,有效期为3年,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安全考核合格证管理规定。目前使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是由应急管理部统一监制,统一格式及内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审时间不打印在证件上面,只在应急部门系统内备案登记。
复审参加考试规定。目前执行的政策:应急部、河南省应急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等规定,明确要求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证件有效期内,每年参加再培训完毕进行考核。
感谢您对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关注和反馈。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审规定。目前执行的政策:《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颁发的安全资格证,有效期为3年,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安全考核合格证管理规定。目前使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是由应急管理部统一监制,统一格式及内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审时间不打印在证件上面,只在应急部门系统内备案登记。
复审参加考试规定。目前执行的政策:应急部、河南省应急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等规定,明确要求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证件有效期内,每年参加再培训完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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