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市龙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香苑住宅问题

cao139
2025.05.10

我们购置的洛阳市龙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香苑住宅,在经过洛阳市政府近8年的艰辛努力,终于把一个问题楼盘推进到了具备了办理房产证的条件,由于开发商不给开具购房发票、办理合同备案等问题,使得我们不得不走上了法律程序,目前我们办理房产证手续已经进入了司法强制执行阶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我们已经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洛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联系,向洛阳市税务局反映情况:目前需要洛阳市龙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的税务主管单位洛龙区税务局督促洛阳市龙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给我们开具购房发票,如果开发商目前开具不了购房发票,请洛龙区税务局给洛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发一份工作联系函、给我出具一张开发商目前无法提供问题楼盘土地增值税和有关发票的情况说明,以便我们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目前我们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就差洛龙区税务局的函件了,请洛龙区税务局想群众所想,尽快办理为盼。
洛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洛阳市龙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香苑住宅楼盘,是洛阳市问题楼盘,由于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目前严重拖欠税款,使得部分购房户的购房发票没有开具。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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