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509150236929

停车场停车,车窗无故被砸,管理单位推诿扯皮拒不协商解决

网友109277

2025.05.09
4

2025年5月9号早上8点,我把车停在国宏科创社区停车场,中午11点30分左右去车上放了东西,然后去吃饭后,回来时发现车窗被砸,随即报警,经过警察查看监控,排除人为因素,随即联系停车场管理单位洛阳崇宏管理有限公司,但其以缴纳的停车费是占用公共资源费用不包括保管费用为由,拒绝协商赔偿!根据民法典888条之规定,车辆进入停车场缴纳费用实际上与管理方形成了保管合同的关系,应该履行妥善保管财物的义务,造成保管财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部门:弘义集团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的关注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停车费为车位使用费,非车辆保管费,如您有其它停车业务需要咨询,可通过洛阳城市停车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5名群众参与
  评论区 最新 最热
网友1509414
自己去查查民法典888条是啥,咋能自己杜撰法条呢
2 +1
+1
回复
无牌无照就开电车
路边停车费推脱道路占用费用不管,停车场也能这么推脱吗?洛阳城市停车真是不让人省心。支持贴主索赔。
2 +1
+1
回复
热心市民
此为格式条款,并且停车场经营者在条款中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应认定该条款无效,不能因此免除赔偿责任。同样的案例在2023年5月已经发生过,通过诉讼,停车场经营者赔偿车辆维修费以及折旧费2000元。
+1
+1
回复
XP
排除人为因素?那到底怎么碎的?
+1
+1
回复
洛邑市民
难道不是谁砸的谁赔吗?排除人为因素?那是自爆?也不可能吧
+1
+1
回复
柳叶刀
估计是大风吹落物体砸烂的。
Lyd.com.cn 洛阳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