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车场停车,车窗无故被砸,管理单位推诿扯皮拒不协商解决

网友109277
2025.05.09

2025年5月9号早上8点,我把车停在国宏科创社区停车场,中午11点30分左右去车上放了东西,然后去吃饭后,回来时发现车窗被砸,随即报警,经过警察查看监控,排除人为因素,随即联系停车场管理单位洛阳崇宏管理有限公司,但其以缴纳的停车费是占用公共资源费用不包括保管费用为由,拒绝协商赔偿!根据民法典888条之规定,车辆进入停车场缴纳费用实际上与管理方形成了保管合同的关系,应该履行妥善保管财物的义务,造成保管财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的关注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停车费为车位使用费,非车辆保管费,如您有其它停车业务需要咨询,可通过洛阳城市停车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网友1509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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